路侧停车收费情况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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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06 18:52:02

路侧停车收费情况工作报告


文章标题:路侧停车收费情况工作报告

副市长:
您在《市长电话要情》(第59期)中“马路边划线收停车费亟待规范”的批示收悉,我局**局长立即指示有关部门迅速办理。现按照您的指示,将我市停车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管理体制
2024年以前,我市停车场行业管理职能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1998年政法部门清商时,市委、市***决定将停车行业管理职能划转到市市政管委。2024年9月1日,***职能调整,将经营性停车场管理职能由市市政管委划转到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由于区县交通体制面临改革,各区县的停车行业管理职能仍由区县市政管委负责。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和区县市政管委主要负责经营停车企业的资质管理。市物价部门负责停车价格管理和执法。市城管监察部门负责对停车场违法经营的执法、市交管部门负责对道路停车秩序的管理和执法。市房管部门负责居住小区的停车管理。市规划、交管部门负责对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挪做它用的执法。
二、管理现状
(一)机动车辆发展状况
到2024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024年年底,全市已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2024年年底增加了398个停车场和64580个停车位,其中各类停车场的增长情况为:居住小区停车场增加了18个,停车位增加了34265个;路侧占道停车场增加了51个,停车位增加了3386个;立交桥下停车场增加了9个,停车位增加了1719个;公共场地停车场增加了14个,停车位增加了748个;公建配建停车场增加了138个,停车位增加了21259个;路外专用停车场增加了30个,停车位增加了32024年代末以来,北京市私人小汽车发展势头甚猛,年递增率一度超过50%,然而1994年之前的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指标中一直没有列入“家庭汽车停车位”的项目,1994年颁布的《关于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行指标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才将停车设施指标纳入,但这个指标明显过于保守(1个车位/10户)。市***已对此项指标重新修订,并以京政办[1999]26号文颁布实施。
对于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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