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定下来的罪就是‘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
2.现在,“放”的本义基本消失,经过时间的打磨,它从放逐之义逐渐变为强行遣送;舍弃,废置不用;搁置等义。